一、基本信息
(一)债务人:廖旭升
(二)文书:(2024)粤03破158号(个25)《解除限制消费行为决定书》
(三)解除时间:2024年7月30日
(四)破产程序:个人破产重整程序
二、解除限制消费行为
2024年7月30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终结廖旭升的个人破产重整程序,同时决定解除限制廖旭升消费行为的决定。
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深圳个人破产案件信息网(https://birp.szcourt.gov.cn)。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