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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3-05-1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3〕1476号

申请人罗新潮:

  你以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为被申请人,通过邮寄方式(邮单编号:XA34353007445)向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将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转送我办,我办于2023年4月21日收到申请。经审查,因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我办于2023年4月25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通知你补充提供你曾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而被申请人未履行的证明材料(例如:你向被申请人提交履职申请书、投诉举报信的收寄回执、邮寄证明材料等)。上述材料须于本公告送达之日起15日内补正,我办收文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行政复议收案室,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3〕1476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视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3〕1476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5月18日

  (联系人:翟广燕,电话:0755-82019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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