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3〕2805号
申请人周明梁:
你不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关于投诉人投诉事项的答复》,以深圳市福田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错列被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通知你补正以下材料:1.将被申请人变更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关于投诉人投诉事项的答复》;3.明确你可以签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的地址。
上述材料须于送达之日起15日内补正,我办收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楼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收案窗口),联系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3〕2805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我室依法采取相关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3〕280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8月18日
(联系人:邱先生,电话:0755-82019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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