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3〕1780号
申请人陈兆阁:
你不服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4月25日以深金依复〔2023〕97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于2023年5月9日通过“i深圳”APP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收到上述复议申请后,于2023年6月15日作出深府行复〔2023〕178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维持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深金依复〔2023〕97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3〕1780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如对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不服,可自该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82019772)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