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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3-11-06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3〕3944号

申请人欧云:

  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泉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举报(编号:1440304002023091174243653)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3年10月17日作出《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府行复〔2023〕394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该行政复议终止。

  因采用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案涉《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终止通知书》(深府行复〔2023〕394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11月6日

  (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755-8201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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