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4〕1079号
申请人刘亚明:
你认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你的投诉举报信(挂号信编号:XA63476643841)未作出答复违法,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的投诉举报属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管辖,且上述投诉举报已转交其处理,你的行政复议申请错列被申请人。同时,你提交的材料不齐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深圳市政府作出深府行复〔2024〕1079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通知你补正如下事项:
一、请将被申请人变更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
二、请提交你的身份证明材料(请提交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如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
补正材料应当自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收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行政复议收案室,联系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4〕1079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4〕107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联系人:黄女士,电话:0755-82019729)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