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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4-06-2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4〕899号

申请人俞瑛:

  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岗监管局对你反映深圳市上凯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虚假宣传及销售劣质商品问题(信访编号:WT4400002023101137625)作出的答复,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审查期间,由于你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5月6日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深府行复〔2024〕899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4〕899号《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5-82019726)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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