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4〕7099号
申请人深圳市鼎信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因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决定书》(深市监除决字〔2024〕7280号)作出的行政行为,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为被申请人,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24日收到申请材料。经审查,上述行政行为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材料不齐全、错列被申请人的情形,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4年10月30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4〕7099号),要求:提供加盖你公司公章的行政复议申请书、你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有委托代理人,请提供委托授权材料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另外,变更被申请人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因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案涉《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4〕709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755-8201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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