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4〕5819号
申请人深圳市圣爱文化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司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将你司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行为,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审查期间,你司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4年11月20日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4〕5819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4〕581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4年12月5日
(联系人:程小姐,电话:0755-8201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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