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4〕8165号
申请人李乾坤: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24年11月28日以深(华)社监投告〔2024〕B56号《投诉案件不予受理告知书》作出的行政行为,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审查期间,你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政府已于2025年1月9日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4〕816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4〕8165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2月6日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8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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