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5〕2248号
申请人熊锦山:
你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福田监管局对你的举报(编号:1440304002025022247799993)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审查期间,你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3月31日作出深府行复〔2025〕2248号《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5〕2248号《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 4月28日
(联系人:程小姐,电话:0755-8201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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