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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5-04-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5〕2734号

申请人李小波:

  你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对你的举报(编号:1440305002024122635738584)作出的“结案反馈”,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4月7日作出深府行复〔2025〕2734号《不予受理决定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你提出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你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5〕2734号《不予受理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5-8201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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