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5〕5294号
申请人麻永哲:
你认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颖丰科技有限公司”的举报履职不全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你撤回该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7月11日作出《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5〕5294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5〕529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8月1日
(联系人:马先生,电话:0755-82019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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