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5〕6022号
申请人嵇晓荷:
你以被申请人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你的举报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为由,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已依法受理。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并经批准,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5〕6022号《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9月29日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2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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