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5〕5469号
申请人张嘉文:
你因不服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对你投诉深圳市分期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暴力催收事项作出的《告知书》,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9月28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5〕5469号),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撤销被申请人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于2025年6月3日对申请人作出的《告知书》,责令被申请人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法定期限内对申请人反映的事项重新作出处理。你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本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5〕546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10月13日
(联系人:徐女士,电话:0755-82019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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