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 > 公告送达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5-10-3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5〕9546号

申请人黄小春

  你不服深圳市公安局轨道分局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你补正如下事项:                  

  一、案涉《行政处罚决定书》系由深圳市公安局轨道分局作出,请将行政复议申请书中的被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二、你在《申请行政复议申明事项》中未写明代理人信息,但写明收件人为黄旺。若你希望由黄旺代为接收复议文书,请提交委托代理文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文书中的委托事项应包含“代为收取复议文书”。

  补正材料应当自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机关收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收案室,联系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59546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5〕954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10月30日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2018000)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