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 > 公告送达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5-11-0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5〕9354号

申请人黄梓招:

  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岗大队以《简易处罚决定书》(编号:440307111170007)作出的行政行为,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审查期间,你撤回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5年10月13日作出深府行复〔2025〕9354号《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5〕9354号《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11月4日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2018000)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