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 > 公告送达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6-01-08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5〕11756号

申请人李军纪

  你不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对你作出的行政处罚,向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经审查,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通知你补正如下事项:

  请提交案涉行政处罚决定的证明材料,如《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或《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修改及重新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行政复议请求及被申请人应当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所载明的机关、文书名称、文书号及内容填写。

  补正材料应当自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机关收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收案室,联系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511756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5〕1175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上述文书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月8日

(联系人:刘女士,电话:0755-82018000)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