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5〕12572号
深圳市欣畅达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深公积金责限〔2025〕01-17794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2月12日作出深府行复〔2025〕1257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深公积金责限〔2025〕01-17794号《责令限期缴存决定书》作出的行政行为。你公司如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5〕1257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3月20日
(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755-82019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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