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2705号
谭盛源:
你以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被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通知你补正如下事项:
一、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载明行政复议请求为“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无),请求要求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的”,故请你明确你的行政复议请求是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还是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如果你的行政复议请求是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请你提交被申请人作出该行政行为的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份,并重新提交由你本人签名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一份。如果你的复议请求是认为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请重新提交由你本人签名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一份。
二、为保证复议文书及时、准确送达,请你补充提交《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以明确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地址,请在《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中载明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收件人的联系电话。
补正材料应当自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机关收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行政复议收案室,联系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6〕2705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2705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4月26日
(联系人:牛女士,电话:0755-8201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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