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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6-05-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6〕3392号

申请人汪细兵:

  你不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鹏管理局于2025年7月29日作出的《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深规划资源建验字4403072025HY0052515号),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于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4月17日作出深府行复〔2026〕3392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通知你补正如下事项:一、请补充提交你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二、请补充提交你系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证明材料;三、业主对于行政机关作出的涉及业主共有利益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的,请提交证据证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或者占总户数过半数。你应当自收到该补正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上述补正材料,邮寄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楼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收案窗口),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文书上注明“深府行复〔2026〕3392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3392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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