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51号
罗晓霞:
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财政局作出的深财书〔2025〕1451号《深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4月19日作出深府行复〔2026〕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深圳市财政局以深财书〔2025〕1451号《深圳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书》作出的行政行为。你如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5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5月15日
(联系人:谢女士,电话:0755-82019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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