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4310号
申请人谢华辉:
你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西部高速公路大队为被申请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向深圳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已于2026年5月8日收到申请材料。经审查,由于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的情形,市政府于2026年5月12日作出《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4310号),要求你明确你不服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何种行政行为,以及重新提交一份清晰、完整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提交修改后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431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755-82019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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