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3139号
申请人黄玉旦:
你不服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作出的深公积金投处〔2026〕01-50号《关于投诉人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6月9日作出深府行复〔2026〕313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维持深公积金投处〔2026〕01-50号《关于投诉人投诉事项的处理决定》。你如不服该行政复议决定,可自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3139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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