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2556号
申请人李金娟:
你不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深人社工认决字〔2026〕120000069号《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作出的行政行为,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于2026年5月20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255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并于2026年6月2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6〕2556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决定撤销上述《深圳市认定工伤决定书》。你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255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6〕2556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
(联系人:钟女士,电话:0755-8201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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