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4977号
申请人王锦霞:
你不服深圳市公安局轨道分局以深轨道公(刑)行罚决字〔2026〕21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政府已于2026年7月22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4977号),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
现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4977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7月31日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82019128)
附件下载:




粤公网安备 4403040200296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