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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6-08-1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6〕5182号

陈元海:

  你以民生诉求平台进度详情截图为据,认为深圳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不依法分派其民生诉求平台工单(诉求编号:0426051811025711053601)的行为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于 2026年7月26日作出深府行复〔2026〕518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驳回你提出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你如对该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5182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8月10日

(联系人:彭女士,电话:0755-82019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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