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7261号
申涛:
你以深圳市邮政管理局为被申请人,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你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表述不清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现通知你补正如下事项:
一、请明确你本次复议申请不服的是被申请人作出的哪一项行政行为或者行政不作为,并说明事实和理由。如果你不服的是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请你提交其作出行政行为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如果你认为行政机关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请你提交曾经要求该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证明材料。
二、请你补充提交符合上述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原件一份,并提交清晰的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三、为保证复议文书及时、准确送达,请你补充提交《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一份以明确行政复议文书送达地址,请在《复议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中载明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收件人的联系电话。
补正材料应当自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机关收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一楼行政复议收案室,联系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6〕7261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7261号《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8月19日
联系人:牛女士,电话:0755-82019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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