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8439号
申请人陈元海:
你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被申请人,以“申请人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为行政复议请求,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本机关认为你的行政复议申请存在表述不清楚、材料不齐全、错列被申请人等问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等规定,现通知你补正:
一、明确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是否是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对你关于深圳市腾讯天游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诉件(工单号:1440306002026073199697126)作出的不予受理决定,若是,应将被申请人变更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并针对明确后的行政行为提出相应的行政复议请求,如撤销等。
二、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证据(可证明是你本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投诉”的证据,如实名认证消费或支付凭证等)。
三、你本人签名的《行政复议申请书》。
补正材料应当自你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提交(本机关收文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楼深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收案窗口,联系电话:0755-82018000)。请在补正材料中注明“深府行复〔2026〕8439号补正材料”字样。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视为你放弃行政复议申请。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补正行政复议申请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8439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8月24日
(联系人:王女士,电话:0755-82019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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