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7084号
申请人闫先忠:
你不服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以深宝公(塘头)行罚决字〔2026〕11868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的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已依法受理。因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市政府已于2026年9月9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7084号),决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三十日。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延期通知书》(深府行复〔2026〕7084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9月28日
(联系人:张先生,电话:0755-82019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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