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5980号
申请人黄林:
你不服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对深圳市××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9月1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深府行复〔2026〕5980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维持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光明监管局对深圳市××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你如对该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深府行复〔2026〕598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12日
(联系方式:市复议办,电话:0755-82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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