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7267号
申请人黄林:
你认为被申请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对关于深圳耐飞特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举报(编号:21440309002026011913102355)超期未履行处理(告知)职责违法,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市政府已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期间,你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四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市政府决定终止行政复议。
因依法采取相关方式均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7267号《终止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9日
(联系电话:0755-8201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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