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行复〔2026〕6687号
申请人黄林:
你认为被申请人对你关于深圳市字节创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举报(邮件号:8943392200301)逾期未进行处理违法,向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对涉案举报立案调查并告知处理结果。深圳市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9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深府行复〔2026〕6687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驳回你提出的上述行政复议请求。你如对该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复议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深府行复〔2026〕6687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
(联系人:程女士,电话:0755-82019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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