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箱登陆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 > 公告送达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公告

来源: 日期:2021-04-2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府行复〔2021〕720号

申请人罗新潮:

  你因不服被申请人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你通过来信反映公安机关执法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的信访事项作出的不予受理(事项告知书编号:深卫健信访[2020]101032号),向深圳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深圳市政府已于2021年2月24日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书》(深府行复〔2021〕720号),以你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为由,决定对你提出的上述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你如对该不予受理决定不服,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不予受理决定书》(深府行复〔2020〕720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深圳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1年4月19日

  (联系人:李先生,电话:0755-83053535)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