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邮箱 移动门户 广东省司法厅 深圳市司法局微信 深圳市司法局微博 数据开放 无障碍浏览 进入关怀版 我的主页

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深圳市行政复议网上服务平台 > 文书公开

深府行复〔2019〕1059、1149号

来源: 日期:2020-05-14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深  圳  市  人  民  政  府

  行政复议决定书

  深府行复〔2019〕1059、1149号

  申请人:唐某某

  申请人:陈某

  被申请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民路123号

  法定代表人:黄伟,区长

  申请人因不服被申请人于2019年6月19日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分别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受理后合并审理。被申请人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答复及有关证据和依据,两案现已审理终结。

  经查:2017年11月,深圳市金鼎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作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2018年1月,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出《福田区华富村改造项目建设评估报告》。

  2018年2月1日,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发布《福田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计划的报告》,在该报告中提出加快推进华富村棚改进度。

  2018年8月27日,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发布深规土〔2018〕545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8年度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该通知附表10显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被列入深圳市2018年度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

  2018年9月,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整备中心发函至深圳市住房保障署、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原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福田管理局、深圳市福田区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局等单位核查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信息权属、用途、性质、建筑面积以及是否涉嫌违法等情形,上述单位也进行了回复确认。

  2018年9月19日,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作出深福发改〔2018〕434号《关于下达福田区智慧三防监测指挥平台建设项目等项目2018年区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2019年1月11日,深圳市福田区城市更新局作出《关于<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棚户区改造专项规划>审批情况的复函》。

  2019年1月11日,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整备中心作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征收提示》。

  2019年1月30日,被申请人公布《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开征求<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19年3月,深圳大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研究中心作出《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2019年5月20日,深圳市福田区政府七届五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等。

  2019年6月5日,深圳市福田区发展和改革局作出深福发改〔2019〕210号《关于下达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等续建项目2019年区政府投资计划的通知》。

  2019年6月25日,被申请人公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及修改情况的通告》。

  2019年6月19日,被申请人作出涉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并在官网和媒体上予以发布。

  2019年6月25日,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整备中心作出《关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权属情况的公示》,并在征收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2019年7月6日,深圳市福田区土地整备中心作出《关于深圳市福田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房屋权属情况的二次公示》,并在征收项目现场进行公示。

  2019年8月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发布深规划资源〔2019〕361号《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年度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计划>的通知》。该通知附表11显示“华富村东、西区房屋征收项目”被列入深圳市2019年度区级财政承担的房屋征收项目。

  2019年8月,申请人以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上述《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为由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本机关认为:在本案中,被申请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在经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征求意见等程序之后,依法作出涉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并无违法或不当。因此,申请人的复议请求缺乏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本机关依法不予支持。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如下:

  维持被申请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6月19日以《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复议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如对本复议决定不服,可自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9日


附件下载: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