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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日期:2025-01-20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司法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深圳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以公开促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2024年,市司法局通过“深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18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06条、政务动态信息476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91条,按时更新“委托公证”“法律援助”“重大行政决策”“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21个专题专栏,主动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2970多件,及时公开市司法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报、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度部门预算、2023年度部门决算,市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市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以及市司法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等。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公开,对政策性文件开展多元化解读,通过图解图表、文字、在线访谈等多元化方式对2600多件文件进行了解读;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司法”发布信息747条;通过微博账号“深圳市司法局微博”发布信息524条;通过其他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217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完善内容构成,确保答复均符合规定。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2024年,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7件,办结114件,3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减少73.6%。因不满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申请行政复议6件,均予以维持;复议后诉讼2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把信息安全关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加深对《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内容的学习理解。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2.建立高效快速舆情应对机制

  注重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做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发生舆情时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并组织相关处室进行办理,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及时报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四)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继续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搜狐新闻、新浪微博、南方网、读特、法治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2024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43万余人,总访问量超435万次。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进一步拓展网上政民互通渠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每日发布权威信息,推送信息747篇,总阅读量超52万,粉丝数超10万。微信视频号累计发送视频125条,粉丝数超5400个,播放量超30万。抖音视频号累计发布视频125条,粉丝数超6万,播放量超2385万,其中,2条视频被主流新闻媒体及上级平台转载。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标准化规范化操作规程,加强业务指导,组织举办市司法局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班,覆盖局内全部业务处室及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规范政府信息的审核、发布、归档以及依申请公开的答复等相关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增强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2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7

0

0

0

0

0

1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

0

0

0

0

1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7

0

0

0

0

0

7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8

0

0

0

0

0

8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4

0

0

0

0

0

4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5

0

0

0

0

0

3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1

0

0

0

0

0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3

1

0

0

0

1

25

(七)总计

113

1

0

0

0

1

1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6

0

8

0

14

0

0

0

0

0

2

0

0

0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深圳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对比建设先行示范区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协同、政策信息精准推送的力度不够;二是政策解读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下一步,深圳市司法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一是加强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运行、协同发布,提升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化服务能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多交流共探索新方式,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加强统筹指导,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市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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