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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日期:2026-01-3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深圳市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深圳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依托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微博等线上线下公开渠道,精准、及时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领域政策措施、工作推进等相关信息,聚焦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民生法律服务保障等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落实,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依法依规、高质高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聚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切,明确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官方门户网站平台主动公开政务动态、通知公告、政策解读、权责清单、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重点领域工作等各类信息16148条。其中,政务动态类458条、通知公告498条、重点领域信息(含公证委托、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376条、人事信息20条、政策解读315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司法”发布信息607条;通过微博账号“深圳市司法局微博”发布信息315条;通过其他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89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完善内容构成,确保答复均符合规定。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2025年,办理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新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5件,办结101件,4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较上年减少10.25 %。因不满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申请行政复议2件,均予以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做好保密审查工作,严把信息安全关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加深对《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内容的学习理解。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2.建立高效快速舆情应对机制

  注重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做到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在发生舆情时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并组织相关处室进行办理,对涉及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及时报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四)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继续用好微博、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搜狐新闻、新浪微博、南方网、读特、法治号、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2025年,市司法局门户网站独立用户访问总量301万余人,总访问量超425.5万次。门户网站政策发布页面开放网民留言功能,进一步拓展网上政民互通渠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每日发布权威信息,推送信息607篇,总阅读量超24.8万,粉丝数超11.5万。微信视频号累计发送视频 110条,粉丝数超7980个,播放量超72万。抖音视频号累计发布视频110条,粉丝数超 6.3万,播放量超278万,其中, 1条视频被主流新闻媒体及上级平台转载。

  (五)监督保障

  持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完善标准化规范化操作规程,强化全流程业务指导,常态化规范政府信息审核、发布、归档及依申请公开答复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加大指导、监督与检查力度,通过常态化自查、专项督查等方式,及时排查整改工作中的问题短板,持续强化全局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规范操作能力,以严密的监督管理体系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2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4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2

1

0

0

2

0

10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

1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6

0

0

0

0

0

6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4

0

0

0

0

0

4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3

0

0

0

0

0

3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1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1

0

0

0

0

0

3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6

0

0

0

0

0

6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32

0

0

0

1

0

33

(七)总计

104

0

0

0

0

0

10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深圳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稳步推进中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对标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更高标准,仍存在短板与不足:一是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融合联动不够深入,政策信息精准推送机制不够健全,靶向服务效能有待提升;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能力仍需加强,法律、信息化等领域专业人才配置与工作高质量发展需求存在差距。

       下一步,深圳市司法局将锚定问题短板,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以创新驱动政务公开提质增效:一是深化网站与政务新媒体一体化建设,健全协同发布、资源共享机制,优化信息检索与推送功能,依托大数据分析精准匹配公众需求,提升政策解读与政务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二是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全流程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审核、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环节,建立“清单化管理、闭环式落实”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全面;三是强化工作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跨部门业务交流、案例研讨等方式,统筹开展常态化业务赋能,同时优化人才配置结构,补齐专业领域短板,持续提升工作人员综合素养与履职能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市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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