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要求,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7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34条、政务动态信息270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400条,按时更新“委托公证”“法律援助”“政府立法”等17个专题专栏,发布解读信息30条;通过微信公众号“深圳司法”发布信息384条;通过微博账号“深圳市司法局微博”发布信息918条;通过其他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738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的各项要求,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对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的格式进行规范,完善内容构成,确保答复均符合规定。在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过程中,均严格执行《条例》和相关规定,未向申请人收费。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办结33件(含7件上年结转),1件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
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情况,加深对《条例》、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以及《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等内容的学习理解。按照“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的原则,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严把信息安全关。
(四)平台建设
依托“深圳市司法局网站”“两微”(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短视频平台和其他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将局网站打造成集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于一体的电子政务总平台,增强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充分利用“两微”平台助力传递司法行政声音;借助被群众广为接纳的抖音短视频平台开展更灵活的新闻宣传;为拓展公开渠道,扩大信息发布覆盖面,在新华网,人民日报,搜狐新闻,新浪看点,新浪微博、南方网,读特,微信视频号,抖音视频号等9个影响力最大的新闻客户端开设自有账号,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率先创建起“深圳司法新媒体矩阵”。
(五)监督保障
建立健全了多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协调联动机制、标准化规范化操作规程,同时以绩效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增强全局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切实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未发现账上有行政性收费记录。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对比党中央国务院最新部署要求,对比建设先行示范区需要,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度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需进一步健全完善;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建设仍需加改进,法律、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配备不足。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紧密结合司法行政,持续稳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二是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解读回应、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做到工作有计划、有安排,及时发布更新政府信息。三是加强培训学习,推动全局广大干部进一步领会和贯彻《条例》精神,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深圳市司法局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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