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一)加强社区矫正基础建设(十项重点工作之八)。
1、3月,市局发文(《关于加快建立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的通知》),要求各区成立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并配齐人员。
2、4月初,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起草规范社区矫正业务衔接的文件,初稿正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修改,有望近期联合发文,共同规范各自范围的业务。
3、5月,与市公安局共同建立防止社区服刑人员出境的长效机制,将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报市公安局进行技术对比边控,并按月报送我市社区服刑人员变动情况。
4、6月,将全市社区服刑人员信息报市检察院,主动接受市检察院的日常法律监督。
(二)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评价办法及其标准(十项创新之九)。
4月,起草《深圳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评价办法》,经征求各区司法局意见和召开专家座谈会,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近期可以下发执行。
(三)开展全市社区服刑人员违法出境自查自纠专项整治工作。
5月至6月,根据市检察院的通报函开展此项工作,共警告46人,收监3人。
(四)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
4月至5月,组织全市三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人员168人分三批赴西北政法大学进行业务培训,收到良好效果。
(五)其他工作。
1、6月开始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活动,目前已排查出社区服刑人员4人应当收监。
2、上半年共有14件个案通过我处核查落实社区矫正接收地,对基层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业务指导。
二、下半年工作计划
1、召开会议专题布置社区矫正评价办法的执行和年底检查评价工作。
2、与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下发规范社区矫正业务衔接的文件。
3、推动各区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充实基层社区矫正队伍。
4、配合局信息办,加快社区矫正监控终端的研发工作。
5、配合局信息办,加快市、区两级社区矫正应急指挥中心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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