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公司律师所在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公司律师执业考核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备案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已领取律师工作证的公司律师。2023年1月1日后,首次在我市执业的公司律师无需参加次年度考核备案。
二、考核备案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
三、考核备案核查内容
根据司法部《公司律师管理办法》(司发通[2018]131号)等规定,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由其所在单位实施,重点考核其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并以书面形式报送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结合我市公司律师工作实际,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公司律师执业行为,请各单位在开展本次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备案工作过程中,重点自查并书面报告以下内容:
(一)是否存在公司律师已离开所在单位的情况。主要包含因辞职、调任、转任、退休或者辞退、开除等原因离开所在单位的,但仍然持有该单位公司律师工作证的。
(二)是否出现不予颁发公司律师证书的情形的。包括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等情形。
(三)是否存在未落实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要求的情况。包括企业是否建立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企业开展年度考核工作执行情况。
(四)是否存在违规办理法律事务的情况。包括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在律师事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兼职;以律师身份办理所在单位以外的诉讼或者非诉讼法律事务。
(五)民营企业是否出现不宜继续开展公司律师试点的情况。包括民营企业取得试点资质后多年没有公司律师或者公司律师不足两人;内部不再单独设立法律部门;民营企业被吊销、注销、停业或清算。
(六)是否建立健全公司律师日常管理制度。包括企业是否出台内部公司律师管理制度、培训制度等。
四、考核备案核查步骤
(一)企业自查
各单位以机构账号登录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以机构的公司律师名单为基础,围绕上述核查重点内容,自行核实并书面报告以下核实情况:
1.核实公司律师基本信息。请各单位核实达到或者即将达到退休年龄的公司律师名单,确认其是否仍然在职在岗、符合担任公司律师的条件,并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等有关佐证材料。
2.核实企业开展公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情况。请各单位逐一核实2018至2021年度期间,某一年度或多年度未办理年度考核备案人员名单,统计未办理年度考核备案的原因并提出是否同意由其继续担任公司律师的意见。
3.公司律师办理法律事务情况。请各单位自查公司律师办理企业法律事务的数量、类型及占比。
(二)依规处理
1.对于不再具备担任公司律师条件、出现不予颁发公司律师证书情形的或者所在单位不同意继续担任公司律师的,本人及所在公司应及时办理注销手续。
2.对于公司律师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与申请单位不一致的,若因企业依法变更名称的,由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换发以及名称变更、公司性质等证明材料,填写公司律师工作证换证申请表(附件1)、公司律师换证信息汇总表(附件2)后统一办理;属于国有企业的子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职员以母公司或总公司名义申请公司律师,或者母公司、总公司的职工以子公司、控股公司、分公司名义申请公司律师的,请各单位确认是否改签劳动合同或者换发公司律师证书,确保公司律师证书载明的单位和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一致。
五、考核备案流程
(一)公司律师所在单位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广东法律服务网)后跳转进入广东律师管理系统(律师侧子系统)进行办理(办理流程详见附件3),请于6月30日前完成线上考核申请,7月1日后线上考核申请功能将关闭。
(二)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将本单位的律师工作证和考核评定等次意见以书面形式报深圳市司法局备案(报送材料地址:罗湖区建设路2004号南洋大厦C座4楼)。
(三)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将本次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形成书面总结,内容包括本单位公司律师参与法律事务工作情况、法务部情况、公司律师人员核查情况、公司律师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健全、工作建议等,于7月10日前报送至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考核备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请及时向市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反映。
附件:1.公司律师工作证换证申请表
2.公司律师换证信息汇总表
3.公司律师线上考核流程操作指引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5月24日
(联系人:深圳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闵之伟,82019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