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方案(粤司办〔2016〕608号)、深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深司〔2017〕123号)的要求,并结合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我局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经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小组:
组 长:刘伟东
副组长:严佳坤 黄存真
组 员:许锦河 朱锦杰 周陆洋 颜依然 彭 斌
闵之伟 徐小霞
二、抽查内容
(一)律师事务所、律师的监督检查
1.律师事务所党建工作情况;
2.律师队伍建设情况;
3.业务活动开展情况;
4.律师执业表现情况;
5.内部管理情况;
6.受行政奖惩、行业奖惩的情况;
7.履行律师协会会员义务的情况;
8.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根据需要认为应当检查考核的其他事项;
9.对律师事务所、律师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检查;
10.对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定程序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的检查。
(二)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的监督检查
1.对外国律师事务所、外国律师或者外国其他组织、个人擅自在中国境内从事法律服务活动;
2.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或者代表违反《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非法从事法律服务活动或者其他营利活动的行为。
三、抽查比例
本次检查对象为市属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由市司法局随机抽检2家检查对象,抽查比例不低于5%。
四、检查方式
随机检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以实地检查为主,兼顾书面检查、网络监测、邮寄专用信函等方式。
五、执法人员要求
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执行相关抽检计划。
六、时间要求
2023年11月底前完成
七、工作要求及分工
1.“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高度重视,做好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本次抽检工作,参照深圳市“双随机、一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同时实施差异化“双随机”监管,即以风险分类和信用分级为基础,实施双随机差异化监管。
2.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检查对象名录库应包括检查对象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电话等内容。
负责组员:徐小霞 彭 斌
落实时限:2月28日前
3.完善抽查事项清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相关规定,并参照《广东省司法行政机关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制定“双随机、一公开”律师类及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的抽查事项清单,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负责组员:徐小霞、彭 斌
落实时限:2月28日前
4.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根据法律服务机构的信用情况,将随机抽查结果及时推送公共信息平台,纳入全市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全流程全过程使用市级平台。
负责组员:徐小霞 彭 斌
落实时限:11月底
5.注重交流宣传。各执法人员要强化执法理念,增强执法能力。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负责组员:颜依然、周陆洋
核查落实时限:11月底
附件:1.随机抽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2.律师事务所检查对象名录库
3.深圳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随机抽查事项指导清单(2023年)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