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证处:
现将《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深圳公证处设立办证点的批复》(粤司函〔2023〕669号)转发给你单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是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批复要求设立深圳公证处龙华办证点事宜。
二是对所设深圳公证处龙华办证点的管理适用《司法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公证处设立办证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司办通〔2005〕25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规范公证机构办证点 服务窗口管理的通知》(粤司办〔2021〕114号)的有关规定,请严格参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深圳公证处设立办证点的批复》(粤司函〔2023〕669号)
深圳市司法局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