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信息
采购人:深圳市司法局
项目名称:2024年《法治现场》专题栏目
二、 项目概况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系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八五”普法规划中关于“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的要求,2023年我局围绕“消费者权益”“知识产权”“全民国家安全教育”等主题展开宣传报道,共制作了19期《法治现场》专题栏目,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黄金档时间播出,并通过深圳广电集团官方平台壹深圳APP和“第一现场”微信公众号进行新媒体分发推送。2023年,节目最高收视率达3.05%,受到了市民群众的广泛关注和好评。现拟在2024年运营《法治现场》专题栏目,由于该节目需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播出,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制作。
三、 项目技术要求
1.结合“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民法典宣传月”、“6·26国际禁毒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编热点法治新闻事件,展示各类法治活动,拍摄制作完成后,以录播形式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播出。
2.自2024年4月1日起2025年3月31日,在重要法治时间节点制作15期节目,并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黄金档时间播出,每期节目时长为3-5分钟,节目逢周一在《第一现场》中播出,逢周二在《法观天下》中播出。
3.宣传推送主要以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为主,此外还将通过壹深圳APP,“第一现场”微信公众号、“深法君”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分发推送节目内容,并择优推送到“学习强国”平台。
四、 项目商务要求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叁拾玖万捌仟叁佰贰拾伍元整(¥398,325.00)。
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2.投标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3.谈判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4.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五、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由于该栏目需在深圳电视台都市频道播出,建议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制作。
六、 拟定供应商信息
供应商名称: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
七、 公示期限
2024年3月12日至2024年3月18日
八、 其他补充事宜
注:本公告按有关规定进行五个工作日的公示,若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内与采购人联系,并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
九、 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小姐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联系方式: 0755-82019847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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