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援助处为切实做好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服务和保障,推动青少年维权工作不断深入开展,作出如下承诺:
一、开辟“绿色通道”。为青少年前来申请法律援助推行便民法律服务措施,实行优先办理,免费咨询。
二、实行“三优先”。对于青少年及其监护人来访实行“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的服务承诺,提高服务水平。
三、专业服务至上。在受理未成年人案件时,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优先指派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律服务人员承办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
四、维权与宣传并行。在做好维权服务同时,组织工作人员进社区、进学校开展保护青少年权益的宣传活动,进行法律援助个案宣传,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
五、畅通监督渠道。公布青少年维权热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
维权电话:0755-82019275
咨询电话:1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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