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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治深圳建设考评系统运营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日期:2024-11-25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法治深圳建设考评系统运营项目

  (二)项目所属行业:信息技术服务业

  (三)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五)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内容、效益目标、预期成果等):

  法治深圳建设考评系统于2020年12月开始试运行,2021年9月26日完成终验并正式运行使用。本次运行维护与技术支持服务期限自2024年法治深圳建设考评开始至考评任务结束为止。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且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技术要求(含组织设计、‌项目方案、‌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

  需要3名熟练掌握系统运营技术的程序员协助开展系统运营工作。工作内容包括数据录入、分析等指定内容。

  四、项目商务要求(含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服务期限、付款要求等)

  (一)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询价响应,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以分公司名义参与询价响应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服务期限:2025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

  (四)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询价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询价响应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报价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的询价响应。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询价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3.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4.项目实施方案。

  六、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应当于2024年11月27日18:00前发送至深圳市司法局公共邮箱:jczbc@sf.sz.gov.cn。递交时间以收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八、公告期限

  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911室

  采购联系人:余工

  联系电话:0755-82019866

深圳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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