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林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宁律师事务所、广东新振昌律师事务所:
2024年12月17日,深圳市司法局以本机关名义作出《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广东盛林等3家律师事务所的事先告知书》并向你所邮寄上述通知,上述快递因你所无人签收而无法正常投递被邮政退回深圳市司法局。期间深圳市司法局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联系你所负责人,但因你所负责人在广东律师管理平台上登记的电话处于无法接通状态,无法联系其本人领取上述通知。此前深圳市司法局执法人员上门进行送达,发现你所办公场地已有其他商事主体办公,亦无法直接送达。因上述方式均无法向你所送达上述通知,现本机关进行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附件: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注销广东盛林等3家律师事务所的事先告知书
广东省司法厅
2024年12月24日
(联系人:朱锦杰,联系电话:0755-82019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