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2025年度海报宣传册美工设计项目
(二)项目所属行业:服务类
(三)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四)预算金额:¥20,000.00元
(五)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为做好《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相关普法宣传工作,2025年计划开展一批宣传册、普法海报、宣传折页等设计工作。
2.服务内容: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且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质:具有相关营业范围。
2.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个月。
4.付款要求:以合同约定为准。
5.其他要求:(1)设计符合大众审美要求,风格美观、大方。
(2)中英文文字无错漏,无禁用语言、标识。
(3)自甲方发出设计需求之日起7日内提出初稿,至甲方确认定稿交付印刷为止,提供及时修改服务。
四、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询价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询价响应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报价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询价文件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3.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五、评审方法
采用最低价法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六、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应当于2025年2月21日24时前送达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邮箱:pcs@sf.sz.gov.cn。递交时间以收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七、公告期限
2025年2月19日至2025年2月21日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益田路6003-4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2楼
采购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755-82019844
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署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