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PFHYFZLCXJ20250002
(二)项目名称:2025年深圳市技工院校师生普法课程和法治素养提升项目
(三)项目所属行业: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160000元)
(六)项目概况(包括项目背景、采购内容、效益目标、预期成果等):在服务期内,依托具有丰富青少年普法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士,重点围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法等与青少年成长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2024年项目课程开展情况,对已开发的8节精品课程进行优化,并新增研发2节全新法治教育精品课程。由具备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法治教育授课经验、在青少年普法方面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专职人员担任讲师进行师资培训,每场培训时长为半天(按4课时计算),共计开展6场,培训深圳市技工院校法治讲师不少于160人次。对深圳市11所技工院校学生开展不少于85节次,每节60分钟的普法课程,不断提高技工院校法治教育工作质量,提升院校师生的法治素养。项目执行过程中,将由具有丰富青少年普法经验的法律专业人士、第三方机构及培训讲师对课程完成度、授课质量及学生参与度等多方面进行评估。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且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五)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三、项目技术要求(含组织设计、项目方案、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等)
★(一)组织设计要求
1.课程开发与优化:对已开发的8节精品课程进行内容更新,确保内容符合2025年最新法律法规要求;新增2节课程主题需聚焦技工院校学生实际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网络安全法等内容;课程设计应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等互动式教学方法。
2.师资培训要求:主讲人员需具备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法治教育授课经验;在青少年普法领域具有全国性影响力;每场培训需覆盖课程设计技巧、互动教学方法、学生心理辅导等内容,并提供标准化教学模板。
3.普法课程实施:课程需覆盖全市11所技工院校;每节课需配套课件(PPT)。
(二)技术参数
1.课程开发标准:课件PPT需兼容WPS及Microsoft Office,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1080P,字幕同步);所有课程需通过市司法局审查合格。
2.评估体系:每场师资培训需收集培训照片、签到表等佐证材料,项目终期评估报告需包含量化分析。
(三)性能指标
1.课程质量:课程内容更新及时率100%;课件错误率≤0.5%(文字、法律条款等)。
2.实施效果: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学生普法课程覆盖率100%(深圳市11所技工院校)。
四、项目商务要求(含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服务期限、付款要求等)
★(一)企业资质要求
1.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经营范围需明确包含教育培训或法律服务类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无失信记录截图及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无违规证明)。
2.专业资质
(1)项目经验:近3年完成至少2个面向不同教育类型的青少年普法项目(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单个项目服务周期不少于6个月(附评估报告或验收文件)。
(2)团队要求:主办核心团队须包含3名以上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从事法治教育授课的专职人员,均要求一年以上工作经验(附证书复印件及近6个月社保证明,授课经验以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为准)。
(3)主讲人员资质:需具备10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或法治教育授课经验(执业经验以律师执业证首次发证日期为准,授课经验以相关合同或证明材料为准);作为负责人,主办的项目在青少年普法领域具有全国性影响力(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11月15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三)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询价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询价响应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报价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询价文件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3.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六、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应当于2025年4月10日前发送至市司法局公共邮箱:jczbc@sf.sz.gov.cn(装财处公共邮箱)。递交时间以收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八、公告期限
2025年4月8日至2025年4月10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采购联系人:杨小姐
联系电话:0755-82019661
深圳市司法局
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