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BGSXJ2025003
(二)项目名称:天平大厦15楼健身房维护项目
(三)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四)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五)预算金额:贰万捌仟玖佰肆拾柒元伍角玖分(¥28947.59元)
工程量详见附件《工程报价清单》。
(六)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天平大厦15楼健身房墙面渗漏水处理及墙地面装修,具体详见清单工程量。拟公开进行询价采购。
(七)项目实施地点:深圳市司法局
(八)项目工期要求:工程开工后3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九)合同方式:工程结算时单价不做调整,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最高不超过中标价。
(十)报价要求:投标报价需按附件《工程报价清单》以深圳市现行的工程量消耗定额进行计价并结合经营情况进行合理下浮,取费不得超过现行的计价费率标准,报价时需另外提供《斯维尔清单计价》软件版计价文件电子档。
(十一)现场踏勘:采购方不安排专门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前往拟建场地进行现场勘察。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或具有独立法人的上一级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原件备查;
2.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注:采购方将通过“信用中国”中“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查询供应商的信用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作为项目档案材料一并保存。】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响应(由供应商在《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详见附件: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五、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或所提供证明材料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9.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10.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供应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项目技术要求
项目技术要求:工程项目验收需达到以下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之合格。
(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50210-2018);
(二) 工程材料需满足招标清单之项目特征描述中的要求。
四、项目商务要求(含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服务期限、付款要求等)
(三)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
(四)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工程通过验收为止,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到工程通过验收为止工程后续相应的维保期限不受上述服务期限约束;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采购方开工通知为准)。
(五)询价报价需包含人工服务费、材料费、安全文明措施费、相应的审批报备手续服务费以及服务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
2.报价内容应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保险费、弃土场受纳处置费、措施费、规费、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投标报价需按附件《工程报价清单》以深圳市现行的工程量量消耗定额进行计价并结合经营情况进行合理下浮,取费不得超过现行的计价费率标准,报价时需另外提供《斯维尔清单计价》软件版计价文件电子档。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2.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六、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地址
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及《斯维尔清单计价》软件版计价文件电子档应当于2025年4月14日17:00前发送至深圳市司法局公共邮箱:jczbc@sf.sz.gov.cn。递交时间以收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八、公告期限
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4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司法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
采购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13316858751
深圳市司法局
2025年4 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