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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监测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来源: 日期:2025-06-11 字号:[] 人工智能朗读: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ZSFZCJFWZX2025003

  (二)项目名称: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监测服务项目

  (三)项目所属行业:服务类

  (四)采购方式:询价(最低价法)

  (五)预算金额:¥168,000.00元(人民币壹拾陆万捌仟元整)

  (六)项目概况:为扎实推进国际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发挥“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对营商环境建设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实现法治化营商环境“有尺可量”,深圳市法治促进服务中心计划开展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监测服务项目,对我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进行数值化分析研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人将通过供应商资格审查表,根据规定的审查方式/审查途径,对以下要求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三)不同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不能是同一人,且不能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四)不存在不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响应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五)不同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及股权(或管理)关系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情况承诺函》;

  (六)“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七)不接受供应商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报价,不允许非法分包或转包;

  (八)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三、项目技术要求

  ★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展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监测服务,具体要求包括:

  1.企业调查问卷开发设计:根据采购人的要求设计企业调查问卷、开展问卷调查、对收集的问卷进行数据采集分析研究等工作。

  2.收集并分析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相关数据:

  (1)根据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梳理可量化的指标内容,并对关键数据进行标注、提炼;

  (2)以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价体系为基础,根据要求收集汇总2023年—2024年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情况的相关数据,并完成数据综合分析、图表制作等工作。

  3.编制2023年—2024年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监测报告(暂定名):结合收集的数据和问卷,分析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存在问题,针对性提出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建议,根据采购人要求开展专家论证,并形成2023年—2024年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监测完整版报告及简化版报告。

  四、项目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质:团队成员需不少于3人,且具有法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少于1人,证明材料需包括:

  (1)提供以上人员通过响应供应商缴纳的载有社保部门公章的近一个月的个人社保证明,如截止响应日前近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提供,可往前顺延一个月;响应供应商如成立不足1个月的,无需提供社保证明,以响应供应商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为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说明该员工为自有员工。如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劳动合同或返聘协议;

  (2)学历需同时提供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截图扫描件,原件备查。如学历证明颁发较早,学信网无法查询,可提供毕业院校、人社部门等颁发机构或监管机构等单位出具的证明。如是留学归国人员,无法提供学信网查询记录截图,提供国(境)外学历证书扫描件(以及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zwfw.cscse.edu.cn/)在线查询截图】也予以认可。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前完成合同服务内容,并在结项验收后提供为期1年的售后服务。

  3.付款方式(以合同实际签订情况为准):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在收到成交供应商开具载明相应金额的合格发票的1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制定银行账户支付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60%。

  (2)成交供应商需提交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监测报告(暂定名)初稿,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

  (3)成交供应商需提交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估监测报告(暂定名)终稿,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的20%。

  五、报价要求及询价响应文件

  (一)报价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报价应包括货物和/或服务的价格、为提供货物和/或服务而产生的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验收费、培训费用、杂费,以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如询价文件中要求分项报价而询价响应供应商未单独列明的分项价格,将被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他分项中。

  2.报价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要求全部服务所需的费用、履行合同所有相关服务所需的费用、税费、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3.询价响应供应商在成交并签署合同后,服务期限内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报价均以人民币为单位,精确至个位数;

  5.总价不得高于预算限额;

  6.询价响应文件不得出现两个以上的报价;

  7.不得无合理原因低于成本报价;

  8.对于报价免费的内容须标明“免费”。

  注:报价应当建立在完全满足或正向偏离的基础上。

  (二)询价响应文件包括:

  1.第六章《询价响应文件》要求提交的全部文件资料。

  2.证明供应商具有合格资格的文件材料。

  3.证明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文件材料。

  4.证明供应商团队成员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的文件材料。

  六、评审方法

  根据符合采购需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从中确定1家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本项目询价采购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对未入选的供应商不做书面解释。

  七、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及方式

  响应文件需提供电子扫描PDF版,并全部加盖公章,发送的文件名应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响应文件应当于2025年6月16日前发送至深圳市法治促进服务中心邮箱:liaohl@sf.sz.gov.cn。递交时间以收到电子版响应文件为准,逾期响应无效。

  八、公告期限

  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6月16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法治促进服务中心

  采购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82019263


  附件:深圳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评估监测服务项目询价文件.doc


  深圳市法治促进服务中心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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